教育局
2024年新邵县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文件名称: 2024年新邵县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统一登记号:
索引号: 4305220007/2024-03694 发文编号:
公开目录: 教育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县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24-07-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7-16 效力状态:

因酿溪县城义务教育学校生源增加扩班等原因,根据新邵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教育系统人员公开招聘、流动调配、人才引进、借用抽调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教联字〔2018〕3号)精神,经研究,特向本县酿溪镇外其他乡镇公办初中、小学选调部分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二、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任教年限: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限现任农村初中教师,须在初中任教满3年、累计任教5年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者须现在小学教学岗位满1年、累计任教5年及以上,或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乡镇公办幼儿园工作满5年。现任初中教师不得报考小学教师选调岗位。特岗教师入编前的服务期计算教龄;商调进入我县的在编教师,在原工作地的公办农村学校在编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作年限,但商调调入另有约定的除外。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

3.学历条件: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须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须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科目须相应专业。

4.资格条件:①取得相应层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中初中语数英、中小学音体美及小学语文科目须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②报考理化生、政史地等学科而无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教师,须在相应学科累计任教3年及以上且现在仍任教该学科(由学校开具证明,乡镇教育督管办签具意见确认)。③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需心理学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科学需在职小学教师中任教小学科学3年及以上且现在仍任教该学科,或持有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类毕业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者。④教育教学效果好;政治思想表现良好;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⑤已晋升高级职称的须在原乡镇服务满三年。跨乡镇(含外县调入)调动到现单位(乡镇)工作须满三年。

5.选调教师必须服从工作安排(如担任班主任等),否则选调用人单位可以向教育局申请取消该教师选调入编资格。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教师持《2024年新邵县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申请报名表(附件1)》(须乡镇教育督管办负责人出具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相关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7月23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到县教育局二楼多媒体教室办理报名手续,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初中报名到校)。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2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计划。

2.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基本原理及其应用(占40%左右),心理学基本原理及其运用(约占30%),教育政策及理论法规、新课改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精致教育知识等(约占30%)。笔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8月3日上午8:30-11:00(考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试具体时量以试卷规定为准),笔试地点设新航中学,笔试满分100分。领取准考证地点为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8月2日(下午五点前)。

3.考核。

1)考核内容见《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考察表(附件2)》,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定为不合格:

A、所报考学科近三年内教育质量评价有两年在乡镇排后1/5名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未达到合格以上等次的。

教育教学效果评价由所属乡镇教育督管办根据质量检测结果认定,并在教师《申请报名表》中签署具体审核意见。

B、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C、现在编不在岗者。

D、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

E、近三年因安全工作不到位,发生过安全事故并造成学生伤亡的直接责任者。

4.预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学段、分科目等额确定预录人员名单,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递补。预录人员初中学科教师直接到校,小学学科教师到乡镇(根据酿溪镇报教育局备案的各学校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受聘学校。成绩相同时,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时,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年龄大的优先)。

5.公示。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调动手续。

6.选调进酿溪镇以后三年内不得调出。所有选调教师岗位等级待参加所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或竞聘后确定,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级)低聘。

四、选调纪律

1.单位开具虚假证明者,一律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

2.参加本次教师选调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材料者,一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此次教师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4.选调教师预录公示以后不得放弃,也不得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高职(级)低聘等理由提出调回原单位,否则三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晋级评先评优。

五、本公告解释权属新邵县教育局。

新邵县教育局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715日       

附件1:2024年新邵县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申请报名表

附件2:酿溪镇初中、小学选调教师考察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新邵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新邵县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05220007
备案号:湘ICP备2020018426号-1 公安机关备案号:43052202000102
0739-3606418
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