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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发〔2024〕16号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乡镇教育督管办、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辍学、失学动态清零。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各乡镇教育督管办要在2024年3月5日前组织一次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导主任“指南”专题学习,各学校要组织一次班主任、全体教师“指南”专题学习。使每一个义务教育工作者熟知“指南”精神、内容、要求。
(二)召开一次控辍保学部署会。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和学校每期开学前要召开专门的控辍保学工作部署会议,根据工作实际,做好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方案或计划,制定切实有效的控辍保学举措,做细做实控辍保学工作。
(三)进行一次校外大家访。每学期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校领导、班主任、教师针对有辍学倾向、厌学心理的学生开展一次校外大家访,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结合实际宣传政策、沟通思想,确保学生能在开学时按时返校。对多次劝返不复学或拒不复学的,要联系当地村支两委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三帮一”劝返,督促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对于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应采取公诉等法律手段,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四)完善一套控辍保学台账。学校控辍保学台账要包含学校所在乡镇、学校名称、学生姓名、性别、就读年级、学籍号、离校时间、辍学原因、家庭类别、家长姓名、联系电话、“三帮一”劝返责任人、工作举措、劝返或安置情况等要素。学校要根据工作情况,及时对控辍保学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对已劝返的学生、办理休学的学生、进入中职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送教的学生,都要精准备注。
(五)进行一次控辍保学检查评价。县教育局通过看、查、访、谈的方式对乡镇教育督管办和学校进行一期一次的控辍保学工作大检查,主要内容是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学习、专题会议和控辍保学方案(计划)、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工作安排、控辍台账、工作措施、数据、成效等。采用百分制评比,评价结果按比例折算分值计入单位年度教育目标管理考核评估之中。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控辍保学工作认识。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各学校要从讲政治、讲民生、讲发展的高度正确认识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性。各乡镇教育督管办、各中小学校是控辍保学的主体,各乡镇教育督管办主任和各学校校长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各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要落实督管办主任、校长、班主任三级控辍保学机制。各学校要明确工作职责 ,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制订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落实“三帮一”劝返工作制度,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学校、班级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正式开学一周内,学校要向乡镇教育督管办和招生辖区内村支两委通报辍学、失学情况和控辍情况,乡镇教育督管办要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局报告辍学、失学情况和控辍情况。开学后第二周,学校精准填写控辍保学工作台账清单,并经学校校长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乡镇教育督管办,乡镇教育督管办汇总信息,经督管办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县教育局。
(三)提高教育质量助力控辍。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强化“五育”并举,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因材施教,实施“精准教学”,落实“课堂增效”,使学生乐学爱校;建优县镇校三级教研体系,不断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持续开展“组团、结对、送教”教育帮扶,构建教学共同体,推动教育质量连片提升,助力控辍保学。
(四)关爱特殊群体预防辍学。学校要分类施策,针对留守儿童、病残学生、贫困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心理问题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一人一案”、“一人一策”,通过联防联控、正面引导、社会救助、分层教学、课业帮扶、心理疏导、家校协同等方式方法,促进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五)实施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建立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对控辍保学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对控辍保学工作失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年度考核不合格、免职等处分。学校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与“利剑护蕾”、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结合起来,凡因控辍保学不力、“三帮一”劝返不到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后被性侵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从严追究责任。
新邵县教育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