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别是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龙溪铺镇根据中央、省、市、县开展反电诈工作要求,全力打赢反电诈“人民战争”。按照《新邵县关于公开警示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新邵县打击治理突出跨境犯罪工作“十个一律”》要求,现对彭永文等10 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刑事拘留人员和胡翔等3名滞留缅北人员作出公开警示通告决定。
附:10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刑事拘留人员信息如下:
彭永文,身份证号码430522********6395,龙溪铺镇卓笔村**组**号;
黄波, 身份证号码430522********6392,龙溪铺镇龙溪铺社区**组**号;
谭岑岑,身份证号码430522********6367,龙溪铺镇留步司村**组**号;
李龙, 身份证号码 430522********6371,龙溪铺镇大竹村**组**号;
刘让甫,身份证号码430522********6411,龙溪铺镇羊城村**组**号;
刘雄, 身份证号码430522********6378,龙溪铺镇羊城村**组**号;
李俊辉,身份证号码430522********6411,龙溪铺镇大竹村**组**号;
谭显亮,身份证号码430522********6416,龙溪铺镇留步司村**组**号;
李志红,身份证号码430522********6411,龙溪铺镇古田村**组**号;
李节, 身份证号码430522********6372,龙溪铺镇大竹村**组**号;
以上10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现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并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希望广大村(居)民引以为戒,对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人员或为电诈人员提供便利的“害群之马”采取“零容忍”态度,积极向村(社区)和公安机关举报,万众一心打赢反电诈“人民战争”。
附:3名滞留缅北窝点人员信息如下:
李振林,身份证号码430522********6379,龙溪铺镇古田村**组**号 ;
李余长,身份证号码430522********6372,龙溪铺镇留步司村**组**号;
胡翔, 身份证号码430522********6416,龙溪铺镇中源铺村**组**号。
现勒令龙溪铺镇滞留缅北窝点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积极主动回国, 其家属应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并在入境前 7 天向龙溪铺镇派出所报备。如上述3人仍一意孤行,不及时回国、回邵,不但祸及自己,还将对家人、子女造成永久、严重负面影响,公安机关将进一步采取惩戒和强制措施。凡主动回国并到龙溪铺镇派出所报到者,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邵县龙溪铺镇人民政府
新邵县公安局龙溪铺派出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