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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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林长令(第1号)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22-06-02 11:15

                                                               关于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林业生态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湖南省总林长令》(〔2022〕1号)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各级林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推进林长制由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转变,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二巩固三创建四大战略”提供林业生态保障,推动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发布命令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级林长巡林制度。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常态化巡林工作。县级林长每年开展巡林巡查不少于4次,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级林长每年开展巡林巡查不少于12次,全年累计时间不少于12天;村级林长每周要开展巡林巡查1次。各级林长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责任区域,主动协调解决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对于重点时期、重要节点、关键区域及问题多发频发地区,要作为巡林重点,加大巡林频率,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红线。
    二、持续加大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力度。各乡镇、国有林场和林长制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封山育林决定,严控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珍稀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要依法从快处理,保持打击破坏林森林源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要切实加强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国有场圃、公益林、天然林、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要加强联合联动,严格按要求推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落实工作。
    三、扎实打好林草火灾和病虫害防控攻坚战。各乡镇、国有林场和林长制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和山头地块。在重点防火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带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各级林长要下沉到各自责任区域开展专项巡林工作;要加大防火宣传力度,严格野外用火管控,特别是要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要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形成震慑效应;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火灾频发地段,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应急情况处置,一旦发生火情,做到第一时间组织扑救,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坚决守住不因扑救不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尤其是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战。要认真落实《新邵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方案(2021-2025)》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书》目标任务,层层压实防控责任,精心做好疫木清理和疫点拔除工作,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措施,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内。
    四、全面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行动。各乡镇、国有林场和林长制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积极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行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提高全民植绿爱绿护绿意识,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县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和村(社区)要积极鼓励全民参与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各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全面完成年度营造林任务。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丰富尽责形式,提高尽责率。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动森林城市、森林乡镇、森林乡村建设,建设美丽家园。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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