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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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林长令(2023年第1号令)
来源:县林业局 作者:县林业局 更新时间: 2023-10-11 19:59

    关于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2023年省、市、县林长会议精神等要求,结合当前林业重点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发布如下命令:
    一、做实林长制组织体系。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县、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监管员、科技员、执法人员”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压实县、乡、村三级林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林长巡林制度。加强林长制成员单位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服务、督查问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林长制走深、做实。
    二、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坚持党的领导、属地负责,有效衔接“防”和“救”的责任链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各地要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建立健全乡镇、村(社区)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完善符合辖区实际、行之有效的森林防灭火预案,多措并举推进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原则,完成新邵县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和蓄水池建设两年行动工作,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全面建设专业的森林防灭火应急队伍,开展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全面整治消除火灾隐患,严格落实火源管理规定,加强重点人群、重要区域和重点时段管控,严防火源、火种进山入林,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加强火情早期处置力量,科学安全组织火灾扑救,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三、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杜绝“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行为,引导项目建设集约节约使用林地资源。强化采伐限额管理,实行“先审批,再采伐”。加强对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林地的管护。全面强化自然保护地、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繁殖地的保护管理,扎实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恢复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增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安全。
    四、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县林长制相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对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资源开展全要素、全天候监测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各类破坏资源案件。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国家森林督察以及各类涉林专项行动等工作,严肃依法查处涉林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一步提升森林资源管理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五、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各级林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长效机制;各级林长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及时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措施有力、协调有序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乡镇(社区、村)要扎实履职,事前做好日常监测和政策宣传,事中做好矛盾调处,事后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拉网式巡查“回头看”;结合“护松2023”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辖区内老百姓房前屋后的捡拾疫木和枯枝的清理工作,加强对木材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企业的监管,重点对疫木无害化处置厂的监管。要充分运用网络、“村村响”等多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控。疫点乡镇要与疫情山场周边群众签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承诺书,指导各村将松材线虫病防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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