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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 2021-08-24 16:26

               2020年度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0年基本情况

1、城镇低保:截止12月保障人数为4245人,1月-10月累计保障44013人次,发放资金1541.02万元,月人均补差水平350.1元。11月至12月累计保障8502人,发放资金318.83万元,月人均保障水平375元。

2、农村低保:截止2020年12月,我县农村低保共有1273118495;其中兜底一类1600户3147人、救助水平340元/月.人,兜底二类9861户13378人、救助水平270元/月.人和200元/月.人,兜底三类1270户1970人,救助水平140元/月.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5092.06万元,累计保障211470人次,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40.9元,远远超过上级规定的每人每月213元

3、特困人员供养:截止今年四季度,我县共有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4481人,全年发放资金2377.16万元,年人均救助供养标准达到5304元。

4、临时救助:为有效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我县严格落实临时救助政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工作要求,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截至12月底,我县共临时救助14524余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10.2万元。

二、主要措施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该项工作不出任何问题,我局严格政策标准,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不遗余力抓落实。一是强化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根据县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新民字〔2018〕65号)要求,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今年新增423户。二是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为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精准认定、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我县严格坚持动态管理,下发了《新邵县2020年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新救办发〔20201号),结合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对象再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通过动态管理,共清退233人,做到应退尽退;新增12371407人,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建立健全防贫机制。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我局认真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有效杜绝了因病返贫现象。以住院自负医疗费用0.6万元为预警线,超出预警线且经查勘认定符合条件的,全额按照阶梯式比例发放,其自付费用以0.6万元为起付线。超出起付线部分:0.6万元-1.5万元(含)部分以50%比例发放防贫保障救助金,1.5万元-3.5万元(含)部分以70%比例发放防贫保障救助金,3.5万元以上部分以90%比例发放防贫保障救助金,最高限额8万元。对于自付医疗费用低于0.6万元的生活困难家庭自己承担有可能影响其家庭生活的,或防贫救助后仍无力承担剩余医疗费用的,可由本人申请,村乡审核后上报县防贫办公室(县防贫中心)核查,属实后可适当提高防贫救助比例,由民政部门进行临时救助四是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20197月,县人民政府出台了《新邵县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帮扶长效机制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9〕24号),建立长效帮扶机制,重点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教育、养老、医疗、住房、产业、就业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战结束后,帮扶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长效帮扶机制的建立,将进一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作用。五是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国家扶贫标准“两线合一”,2020年我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达到4080元。六是合理制定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为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2020年我县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达到了5304元。七是临时救助实施分类分档救助为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我县在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时,按照困难群众的重病、重残、人口结构等时机情况,采取分类分档救助,确保了困难群众临时性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八是严格救助对象认定程序。长期以来,我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工作,都严格按照申请、调查、评议、审核、信息核对、县级审批等程序认定救助对象,做到精准认定。九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和建立低保渐退机制。2018年底,我县建立了不超过一年渐退期的低保渐退机制。今年,我县结合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广泛政策宣传,要求乡镇、村(社区)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家庭情况监测,对经济条件明显好转的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并退出低保保障范围。十是建立长期公示制度。为确保低保公开透明,我县要求各村将享受低保的对象家庭成员名单、保障金额等在村务栏内进行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十一是发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长期以来,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本级配套资金十分有效,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主要依靠上级下拨,为确保资金发放到了最困难、最需要的困难群众手中县人大、县政协每年都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同时,我局会同县财政局相关股室不定期开展资金使用情况督查,确保每项资金全部用于困难群众救助,发挥了资金最大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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