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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民政局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县民政局 更新时间: 2023-02-24 08:43
新邵县民政局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社会事务,局属各股室(站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重要决策部署,推进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按照《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通知》(湘民办发〔2022〕2号)要求,现就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经办服务更加便捷,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有的困难群众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提出救助申请,可能难以获得救助帮扶,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是帮助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及时获得救助帮扶的需要,是深化社会救助改革、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必然要求。各乡镇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的重要意义,明确依申请救助是社会救助的主要方式,主动发现是依申请救助的重要补充。各乡镇要将依申请救助和主动发现方式有机结合,坚持城乡统筹、动态监测、精准救助,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及时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二、强化落实措施
(一)聚焦重点对象群体。各乡镇要重点聚焦以下对象:一是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致贫风险高的防止返贫监测人口;二是曾经申请过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但暂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大疾病患者家庭;三是有失能失智老年人,高中生、大学生等在读学生的低保边缘家庭;四是曾经申请过社会救助,暂时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五是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六是受疫情灾情影响比较严重的困难群众,以及经救助后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且自身发展能力不足的困难群众:七是低保退出人员;八是通过社会救助热线等信访渠道反映救助诉求的群众等。
(二)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各乡镇要依托基层组织、发动基层力量,建立以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为基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主动发现队伍,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上下衔接、政社联动的主动发现网络。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的作用,特别是社会救助协理员、社区网格员的作用,面对面了解群众基本生活是否存在问题,以及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难。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要不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在辖区发生疫情灾情等突发事件期间开展集中排查,及时发现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众。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乡镇社工站作用,认真组织社工站和其他从事社会救助、困难群众服务工作的机构人员开展走访,及时了解、掌握群众遇困情况。要加强对社会救助热线、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媒体报道等信息的分析、调查,研判出有潜在风险的困难对象。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教育救助、自然灾害救助、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方面情况,主动获取困难群众救助线索和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大力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工站、志愿者积极参与主动发现工作,并将工作中发现的潜在救助需求报告县民政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
(三)加强监测结果应用。各乡镇社会事务办要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5G等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互通共享机制常态化,进一步提高主动发现能力。依托湖南省民政厅已汇集的民政、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以及人社、医保、教育等部门各类保障对象和信息,根据多维困难指数评估模型和跨部门信息数据比对,自动化评估研判监测对象遇困情况,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定期、不定期下发风险预警提示,各乡镇要及时关注系统下发的监测线索,主动发现、快速锁定遇困群众,迅速完成核实反馈,及时启动救助程序,实现对困难群众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四)完善主动发现接办流程。各乡镇要明确主动发现接办流程,做到响应迅速、流程顺畅、措施精准。发现救助线索后,要对困难群众主动宣讲政策、了解其申请意愿和能力,并遵循救助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对有申请意愿但申请能力不足的,要协助其提出申请。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要按程序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并协助申请相应专项救助。对遭遇急难的,要按照“先行救助”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遭遇重大暂时性生活困难的,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对涉及多个部门或情况复杂的急难个案,要充分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实施综合救助帮扶。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准确把握主动发现机制功能定位,在做好依申请救助的基础上,落实主动发现相关要求,实现困难群众发现及时、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乡镇要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推动村(社区)将主动发现困难群众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村级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将政策措施落实落细。要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创新主动发现方式方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做法。




       新邵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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