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新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新邵县人民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www.xinshao.gov.cn)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新邵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发放便民资料的方式进行公开,并积极运用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手机APP等新媒体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答复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且延期的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新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二)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xinshao.gov.cn),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三)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下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四)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的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不予公开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本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本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新邵县人民政府指定新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新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公地址:新邵县酿溪镇资码街;
邮政编码:422900 ;
联系电话:0739-3606418 ;
传 真:0739-3602096 ;
电子邮箱:xinshao_zwgk@sina.com;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表: 新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
新邵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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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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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证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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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及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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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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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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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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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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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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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组织 |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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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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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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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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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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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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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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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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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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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 息的用 途 |
申请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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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是。如申请,请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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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获 取方式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R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注:申请人按其身份选择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一栏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