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酿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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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酿溪镇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酿溪镇 作者:酿溪镇 更新时间: 2019-07-22 16:24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酿溪镇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酿溪镇人民政府                             

                              201941

酿溪镇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及烧山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共新邵县委办公室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办〔201833号)和新邵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邵县蓝天保卫战2019--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新生环委字20192的要求市县环保会议相关要求,切实开展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整治,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省市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采取超常规措施,重点解决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等突出大气污染问题,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我镇环境大气质量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做好露天禁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提高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的应急处置能力,构建“预防为主、疏堵结合、快速反应、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杜绝出现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造成的大气污染事故;一旦出现垃圾焚烧、秸秆及烧山行为,按照“及早发现,快速反应、及时处理”的原则,把危害程度降低到最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酿溪镇行政区域内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的日常防范和应急处置。方案中所指垃圾和秸秆,包括碎布边角料、塑料、橡胶、油毡、皮革、沥青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作物秸秆、枝叶杂草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或异味的物质等。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长:隆路长

    副组长:陈罗乐群谢丽娟刘朝辉谭小强

黄益银周赛清刘笃军梁佳明

    员:邓战华朱金莲刘腾辉孙胜明

        陈文林曾海军肖勇军

        申凯峰周晓强李晓琳

周后勤刘小青孙住平

各村(社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钟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安监站

各村(社区),镇属各单位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成立以各村(社区)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组,充分发挥保洁员和护林员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分组分街道责任到人,明确监管责任和区域。各组长要加强组织保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行为的日常监管和处置工作 

(二)整合力量、开展联合执法

建立发现、管控、查处机制,充分发挥村干部、单位负责人和村支两委的作用,实行常态化巡查,第一时间对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的行为进行阻止,对故意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造成人员伤亡或他人财产损失的,以及对不听劝阻,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拍照取证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明确任务,狠抓检查督办

  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开展巡察,坚决禁止群众在田间、林地、交通干道等所在辖区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及烧山。对随意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警示教育;对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造成财产毁损的,责令当事人赔付、恢复原状或者予以相应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保护和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纪委将定期,开展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提高全民意识

露天焚烧秸秆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烧山等行为,不仅严重污染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林业资源、土地生物质造成破坏,危害身心健康,而且容易引发产生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的危害性,筑牢群众禁烧秸秆、垃圾及烧山的法律意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自觉性,为垃圾、秸秆禁烧及烧山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方法步骤。

镇辖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蓝天保卫战”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9年1月1至2019年1月31)

广泛宣传发动,明确整治目标,制定整治方案。营造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的舆论基础。

2)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对露天焚烧垃圾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实施专项整治。

3)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认真总结,加强露天焚烧垃圾、秸秆及烧山专项整治工作后续管控,落实长效监管措施,巩固整治成效。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上下要认清当前蓝天保卫战工作的严峻性,要紧紧围绕大气环境污染问题抓好各项工作,努力营造生态良好、群众生活舒适安逸的环境,要保护好蓝天绿水青山。

  (二)加强学习,掌握政策。务必了解环保、认识环保、精通环保,运用过硬的环保知识和有效的法律手段来保护环境和改善环境,通过环境的保护来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利益,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三)明确职责,严抓严打。要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工作制度,领导层和部门领导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把环保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各村(社区)干部和村支两委班子成员,包路段、包地块的包保责任,做到有火必禁、有烟必查,有灰必究。确保垃圾和秸秆在我“燃”不起来。

  (四)强化宣传,把环保工作记在心上,抓到身上。要充分利用公告栏、微信、广播、群众会等形式加强环保知识的宣传,鼓励群众自觉加入到环境保护中,确保蓝天保卫战工作顺利推进,坚决杜绝与“脏”、“乱”的环境为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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