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青椒监督抽检不合格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9.10)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邵县潭溪镇中学的青椒,经检验“噻虫胺”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要求,本局对该学校不合格青椒进行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本局收到上述单位青椒抽检不合格情况报告后,执法人员立即对被抽检的单位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上述单位在采购涉案青椒时,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并索取了供货者的营业执照、产品的检验报告(农残的检测报告)、供货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建立了产品的进货查验及使用记录,产品进货来源清晰可查,通过查阅产品的使用记录,涉案青椒已全部用完。另外食品原料农药残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才能确认,因此当事人对采购的食品原料青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有关情况,是完全不知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于行政处罚。
因涉案青椒是从邵阳市绿康源农产品配送有限公司采购,该配送公司不属于本局的职权管辖,本局已将青椒抽检不合格的线索依法移送至邵阳市北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