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的公示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月6日委托湖南鼎誉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对新邵嘉联超市有限公司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1月26日该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载明新邵嘉联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大红辣椒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上述批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经查,新邵嘉联超市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6日从长沙县黄兴镇荣雪蔬菜经营部(已移送处理)进购大红辣椒,以55元/件(8公斤/件)的价格进购1件,进货金额55元。截至2025年1月6日,所购进大红辣椒全部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102.5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标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涉案大红辣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责令改正后立即主动完全改正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进行教育。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