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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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新时间: 2024-03-28 17:41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47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服务事项

1.企业信息的公示。

2.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备案。

3.食品检验。

4.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列入、移出、异议的处理。

5.受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施工告知。

6.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烟花爆竹)。

7.企业登记档案查询。

8.专利纠纷调处。

9.企业年报联络员的确认。

1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咨询。

1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12.对计量纠纷的调解和仲裁检定。

13.检验检测及其他技术服务。

14.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15.对向执法机关检举、揭发各类案件的人民群众,经查实后给予的奖励。

16.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17.对举报食品等产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的奖励。

18.对传销行为举报的奖励。

19.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20.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提供者备案。

2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22.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销毁。

23.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24.纤维及其制品、皮革制品检验检测服务。

25.网络食品经营备案(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 。

26.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27.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购用审批。

28.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和生产企业、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29.标准化研究、标准制定与技术服务(烟花爆竹)。

30.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与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申请资料的初审及转报。

31.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报送。

32.企业登记注册。

33.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34.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

35.食品生产许可。

36.食品经营许可。

37.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38.股权出质的设立。

39.对企业名称争议的裁决。

40.歇业。

41.市场主体备案事项。

4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

43.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申报名称。

44.证照管理事项。

45.证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

46.申请增加、减少证照。

47.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出具。

上述政务服务事项自2024328日起由新邵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负责事项办理。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新邵县酿溪镇大坪七秀路与大陈路交界处县政务服务中心,0739-3606648。

三、业务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特此公告

新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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