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邵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着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科学规范载体形式,持续强化基础建设,现对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年度报告: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周密部署,强化落实,扎实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保障情况。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卢翔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谢敏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全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融为一体,共同部署共同推进。
(二)制度建设情况。我局依据《条例》和新邵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新邵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并结合各职能股室工作,明确公开的重点内容,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有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为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同时,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为加强与社会的信息互动,我局充分利用法治湖南网、司法行政网、三湘综治网、邵阳新闻网、邵阳新闻在线、新邵县人民政府网、新邵发布等媒体,对全局重大事项决策以及重要工作进行宣传公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按照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23年,我局针对工作实际,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局利用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文件、办事服务等信息稿件192条。公开了各办事机构以及局班子的相关信息,在局电子屏上公开宣传我局各项职能、办事指南、联系电话,畅通群众反馈渠道,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并及时受理、回复群众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有效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了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中,打牢了我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六)收费减免情况。2023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没有任何收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公开内容上,严格遵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公开基本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公开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以及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年度信息192条,其中:工作动态71条,图片新闻46条,通知公告49条,政策文件4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办事服务3条,机构职能1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0 |
||
3.其他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
0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离上级的要求、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司法局网站利用得还不够好;二是有时公开信息不够及时;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四是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
2024年,我局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新邵县司法局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