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国家和省市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负责司法行政各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对公证处的财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扶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