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
新邵县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 作者:县生态环境局
  • 更新时间: 2024-12-25 09:08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更新时间: 2024-12-25 09:08


2024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新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有偏差。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理解不够深刻、不够透彻,对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任务认识不清,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单位负责同志对邵阳市大气环境质量不能达标、资江流域锑污染等问题,强调客观原因过多,而对部门职责落实、控源降污、综合施策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未引起足够重视。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三、整改时限

  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及完成情况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县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生态文明建设丰富内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书记县长办公会议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专题调度和现场调研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推动中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完成了年度整治任务,一大批重难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和解决。

(二)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齐抓共管。通过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2024年1-11月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1%(同期增加1.2%),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拟达97%以上,1-11月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54(同期减少11.5%),1-11月份PM2.5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期减少13.3%)。通过狠抓锑污染治理,完成了礼坪河流域历史遗留锑废渣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建设,督促新龙矿业落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将古庙冲涵洞地表水接入新龙矿业羊皮河污水处理站进行有效处理,进一步巩固了锑污染治理成效。

(三)健全完善生态环保考核评价和督查督办机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细则,严格执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成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压实工作责任。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将生态环保突出问题的整改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换届选举考察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部门对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审计部门将生态环境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五、下一步计划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县委、县政府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的嘱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党校学习内容、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深入学习,做到学懂弄通做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湖南新篇章的决定》,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持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本地区本部门督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持续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新邵县较大及一般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持续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推进。

 (三)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考核评价机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职责职能情况,严格执行定期考核评价工作成效,持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组织、纪检、审计部门将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作为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换届选举考察的重要内容,把好考核关,把好选人用人关,对履职不力的严厉进行问责。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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