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潭府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邵县潭府乡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收支概况及变化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 基本支出
(二) 项目支出
一、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二、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五) 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1--潭府乡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八、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服务支出)
九、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 “三公”经费预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新邵县潭府乡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乡党委的决定,执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乡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本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本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8、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基本情况
根据编委核定,2021年我乡内设文化综合服务站、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大中心,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财政所七个办公室和一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我单位共有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事业编人员4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情况
我乡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所以公开的附件10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21年预算收入数2105.2万元。2021年预算支出数2105.2万元。
(二)收入预算,2021年预算数2105.2万元,其中:基本经费拨款2100.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8万元。
(三)支出预算,2021年预算数21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2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万,卫生健康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万元,农林水支出5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0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2105.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9.2万元,商品与服务支出85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1.2万元。
(二)项目支出:无
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我单位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2.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我们将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4.8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355万元,增长72 %。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我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7.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
预算227.6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说明:共有车辆2辆,单位无价值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4、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5、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预算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1个,投资总额2105.2万元。其中,按收入性质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5.2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基本支出210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特别说明
2021年预算,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特此说明。
六、相关的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