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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禁止群众性聚集聚餐的通知
来源:潭府乡 作者:潭府乡 更新时间: 2020-03-26 10:15

各村、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有序做好清明祭扫服务管理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巩固抗疫工作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禁止清明节期间群众性聚集聚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

清明期间是人民群众集中祭扫高峰,但目前仍是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刻,不能有丝毫放松。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各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防控安全摆在第一位,严格落实防控要求,把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尽量降低集聚风险。

祭扫活动应尽量减少人,严控参与人数规模,错开祭扫时间。禁止宗族大规模集体扫墓和跨区联合扫墓,不聚集扫墓、不扎堆祭祀,只派少量代表参加。禁止开展聚餐等相关活动。各村网格员要在各自网格区域加强宣传和巡查,对在外地的乡友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劝导其清明期间尽量不返乡祭扫,发现聚集聚餐活动及时制止、劝散。

三、提倡简约、绿色、文明祭扫方式。

各村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标语、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推行家庭追思、网络祭扫、书写寄语、敬献鲜花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开展简约、绿色祭扫活动。

四、重视防火安全。

清明节期间是春季火灾高发期。各村要坚决执行春季防火各项规定,教育引导群众自觉不携带一切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山、进林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以及其他野外用火,严防火灾发生。各护林员要加强巡逻宣传,针重点山头,在清明期间要派驻专人盯守发现聚集扫墓和违规用火行为及时劝导和制止,从源头上消除火灾等各类安全隐患。

五、落实管控责任。

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片长、各驻村干部要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落实辖区内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管理。各村要周密部署,加强领导和预判预控,划分责任区域,成立专项队伍,对辖区内大姓宗族的宗祠纪念、祭祖扫墓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详细列出辖区内存在的集聚性祭扫的全部风险点清单,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纾解,确保辖区内不出现任何形式的集聚性祭扫、聚餐等情况。社会事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卫生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

    六、党员干部带头做好防控。

    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以身作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开展简约、 文明祭祀,带头文明节俭办丧、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带头宣传殡葬改革,教育和约束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按要求举办丧事活动,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

七、强化检查督导。

要将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群众,尽最大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从源头上控制人员集聚情况的发生。镇主要领导及镇纪委将对各村、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服从管理经教育不听劝阻造成的不良后果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潭府乡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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