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二)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年度收入预算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
(五)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名词解释
四、附件1—新邵县潭溪镇镇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2—新邵县潭溪镇2019年绩效目标表格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2019年我镇设部门11个: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2018年年末实有人数113人(含退休人员),其中在职人员8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初预算收入数883.75万元,比上年减少4.3 %;2019年年初预算支出数883.75万元,比上年减少3.2 %。
(二)年度收入预算
2019年年初预算数883.7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5.75万元,非税收入18万元。
(三)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75万元。基本支出系保障我镇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75万元。
(五)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镇采购预算总额63.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公车和大型设备说明:共有公车1辆,洒水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
三、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