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潭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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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及说明
来源:新邵县 作者: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0-11-06 11:25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潭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相关信息统计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潭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三)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

六、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一、部门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能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潭溪镇编制人数91人,实际人数111人(其中,在职83人,离退休28人),遗属补助人数15人,小车编制数1台,实际1台,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固定资产337.18万元

三、部门决算收支概况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总收入2489.09万元,比上年增加85.25%。总支出1777.93万元,比上年增加9.03%本年度年末结余711.1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收入248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9.09万元。由于结转数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2019年支出1777.9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77.93万元,与2018年增加147.26万元。开展了国土清查、创卫等工作,增加了开支。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489.09万元,比上年增加85.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89.09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1777.93万元,比上年增加9.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7.9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9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489.09万元,比上年增加85.25%。财政拨款支出1777.93万元,比上年增加9.03%

(二)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489.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9.09万元。

(三)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777.93万元。基本支出:1777.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7.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3.46万元,资本性支出12.12万元。

六、 “三公”经费

(一)决算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决算数为16.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7万元,决算数为6.62万元,公务车辆保有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9.84万元,公务接待1011012人次。

(二)变化情况说明。2019三公经费决算比2018年减少10.57万元,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本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决算安排使用情况

2019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支出837.6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总额16万元,其中:货物16万元,工程0万元,服务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371814元,其中:车辆1辆,价值280000元,其他通用设备508615元,专用设备238282,办公家具463282元,房屋1000平方米,价值1881635元。

1、有公车和大型设备: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洒水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有序进行,收入支出达到了既定目标,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用、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附件:2019年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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