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潭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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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潭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来源:新邵县 作者: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1-10-29 09:52

目录

第一部分潭溪镇人民政府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潭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1.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乡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编委核定,2020年我镇内设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三大中心;下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六个办公室;一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我单位共有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事业编人员53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89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4.84万元,减少23.9%,主要因2019年预算不完全,导致较上年变化较大总支出189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2万元,增加6.54%,主要因工作原因印刷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9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4.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9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4.2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189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94.84万元,减少23.9%,总支出1894.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2万元,增加6.54%。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印刷费、劳务费等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4.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32万元,增长6.54%,主要是因工作需要增加了印刷费、劳务费等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9.29万元,占72.29%;卫生健康(类)支出40.38万元,占2.13%;农林水(类)支出484.59万元,占25.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9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9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32.44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在该项目列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未在该项目列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7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未在该项目列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3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未在该项目列支。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3.98万元,支出决算为4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该项目列支了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行政单位医疗等。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59.2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到单位,实际由财政统一与住房公积金结算,款项未拨付到单位。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列支了村级运转经费等开支,年初未进行预算。

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列支了村级运转经费等开支,年初未进行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4.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1.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2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942.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7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公用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2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9.84万元,减少38.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接待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75.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缩减公务车的维护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1.76万元,减少26.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主要是公务车维修维护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2.93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403.2万元相比增加539.73万元,增长133.8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较大。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7.65万元,用于召开年终总结会议、人大会,人数158人,内容为2020年潭溪镇年终总结会、镇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镇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由于将会议餐放该项目核算导致会议费偏高;开支培训费1.22万元,用于开展沃柑栽培技术等培训,人数65人,内容为沃柑栽培技术、新进人员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1新邵县潭溪镇人民政府2020决算表

附件2潭溪镇人民政府绩效自评报告

注:以上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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