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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邵阳市中小学2019年秋季收费标准
来源: 作者:陈芊安 更新时间: 2019-09-02 16:18


近日,邵阳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关于2019年秋季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就有关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选用“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教辅材料管理;学校食堂要按照“保本不赢利”的原则,保证学生伙食质价相符,食堂不得对外承包;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

不得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午休管理服务、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饮奶、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军训(含军训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在学校大门醒目位置、缴费处、学生宿舍、食堂等学生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固定公示牌(栏、墙)对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教育收费政策监管和监督检查职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各类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禁止侵害学生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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