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党字〔2018〕132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省、市、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
自去年开展驻村帮扶“三述三评三公开”工作试点以来,社会反响热烈,效果好。经研究决定,今年在所有省、市、县派工作队驻点村全面开展此项工作。现将《太芝庙镇驻村帮扶“三述三评三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今年脱贫退出摘帽工作,精心组织实施。
附件:《太芝庙镇驻村帮扶“三述三评三公开”实施方案》
中共太芝庙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31日
附件:
太芝庙镇驻村帮扶“三述三评三公开” 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精细管理考核和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新扶领〔2018〕24号)和《新邵县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新党办发〔2018〕3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提高帮扶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以“三述三评三公开”为抓手,忠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提升驻村帮扶工作成效,进一步加快脱贫攻坚步伐,不断提高贫困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驻村帮扶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内容
(一)“三述”
1、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就本单位本年度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述职。内容包括单位重视程度、经费保障、队员选派管理、领导到村调研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结对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结对帮扶工作部署及“七个一”落实情况。
2、工作队长就本年度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内容包括“十要六不要”要求落实情况、“12+1”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第一书记”抓党建促脱贫履责情况、驻村工作作风建设情况。
3、帮扶责任人就结对帮扶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内容包括按照“四清四帮”要求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四个一起”工作开展情况、帮扶措施、帮扶成效及后续打算。一人帮扶两户以上的,要在述职中分户阐述。调整、增派结对帮扶人员后,年内同一贫困户先后有两个及以上帮扶人的,由现有帮扶责任人述职,其他帮扶人的帮扶工作情况纳入述职内容。
同一述职人如有上述两个或三个述职身份的,可在一次述职中按述职身份分类述职。帮扶村本年度预脱贫户数不足 15户的,其帮扶责任人全部会议述职;超过 15 户的,帮扶责任人会议述职人数不少于 15 人,其余责任人书面述职。
(二)“三评”
1、村党支部书记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述职情况逐一评价;
2、贫困户户主对其帮扶责任人的述职面对面评议;
3、驻村帮扶工作村级评议小组(简称村评议小组,下同) 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各村评议小组由镇指导成立,应具有广泛代表性,成员人数不少于 20 人,其中贫困户代表不少于 30%,出席评议会议的成员人数不能少于总成员数的 80%。
(三)“三公开”
1、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2、测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
3、测评结果在镇公示栏、县级有关扶贫工作网站公开。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驻村帮扶“三述三评三公开”工作由县驻村办负总责,乡镇和驻点村具体组织实施。县驻村办监督指导。
(二)评议程序
述职评议由镇党委班子成员主持,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主持人就述职评议工作做安排;
2、帮扶单位负责人述职,村党支部书记评价;
3、驻村工作队队长述职,村党支部书记评价;
4、帮扶责任人述职,其结对贫困户对述职进行评议(附表 2),现场确认脱贫成效,其意见作为村评议小组脱贫验收民主评议的依据;
5、村评议小组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述职进行民主测评(附表 3);
6、主持人总结,公布评议结果。
(三)结果评定
1、贫困户对其帮扶责任人按“满意”和“不满意”评定;
2、村评议小组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测评,按评议小组实际出席评议的人数计算,优秀票达到 80%以上的,最终结果为优秀;不合格票达 30%以上的,最终结果为不合格,其他情况为合格。
(四)结果公布及运用
1、现场公布。对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民主测评结果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统计,由主持人当场公布。
2、村内公示。在村评议小组会上公布的测评结果,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村党支部盖章后,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3、网上公开。测评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由驻村干部报镇党委备案;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的测评结果由镇党委报县驻村办,在相关工作网站上公开。
4、结果运用。测评结果作为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具体要求
1、本方案适用于省、市、县派帮扶单位驻点村,其他村可以参照此方案实施。
2、如实撰写述职报告。各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务必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确保评议客观公正有效,将扶贫工作真正置于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满意。帮扶单位和工作队要如实撰写述职报告,帮扶责任人要根据结对帮扶要求对标自查,实事求是地填好《2018年度驻村帮扶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述职表》(见附表1)。
3、切实组织好述职评议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在1月6日前完成。评议时,要安排现场录音、录像,做到全程纪实管理。
4、及时上报述职评议结果。述职、评议资料要分村整理归档,各村要在1月10日前将省、市、县派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的测评结果(附表4)报镇党委。
附表 1
2018年度驻村帮扶单位结对帮扶责任人述职表
帮扶对象家庭成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与户主关系 | 年龄 | 身体状况 | 就业(学)情况 |
户主 | ||||||
致 贫 原 因 | ||||||
帮 扶 措 施 | ||||||
帮 扶 成 效 | ||||||
后 续 工 作 |
述职人:
2018年 月 日
附表 2
贫困户评议表
评议意见 | 满意( ) 不满意( ) | |||||
签名: | ||||||
2018年 月 日 |
附表 3
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民主测评表
内容 |
名称 | 测评等次 |
备注 |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驻村工作队 | |||||
帮扶单位 | |||||
注:在相应等次栏内打“√”。
附表 4
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民主测评结果汇总表
所在村(盖章): 乡镇党委(盖章):
上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内容 | 名称 | 参与测评人数 | 得票情况 | 备注 | ||
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
驻村工作队 | ||||||
帮扶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