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地便民利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新邵县卫生健康局60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驻服务事项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2、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
4、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5、医师执业注册
6、护士执业注册
7、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9、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10、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12、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13、义诊活动备案
14、血吸虫病病人医疗费减免
15、对传染病病人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查验的批准
16、第一类疫苗确定及免费接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
17、医疗纠纷行政调解
18、医疗机构评审
19、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接种单位)的确认
20、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2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22、对医师(含助理)资格的认定
23、放射医疗工作人员证核发
24、对医师的表彰奖励
25、对做出突出贡献护士的表彰奖励
26、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7、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8、对在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9、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0、对在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31、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2、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表彰奖励
33、中医药工作奖励
34、对在母婴保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在母婴保健科学研究中取得显著成果的组织和个人的奖励
35、职业病防治奖励
36、对在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医疗工作等中做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奖励表彰
37、“两非”案件举报奖励
38、对在预防接种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接种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39、无偿献血奖励、先进表彰
40、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41、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及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
42、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许可证
43、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核发
4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给付
45、计划生育爱心助孕、生育关怀专项经费给付
46、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给付
47、出生缺陷干预免费检测资格确认
48、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的监管
49、购置、使用具有鉴定胎儿性别功能的超声诊断仪和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的机构备案
5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诊疗科目备案
51、中医诊所备案
52、对供水单位、城市公共饮用水项目选址和设计卫生验收
53、出示合法妊娠14周以上施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手术的证明
54、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及辖区内单位个人评先评优的计划生育审查
55、医疗事故争议调解
56、抗菌药物备案
57、静脉输注核准
58、属地内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
59、计划生育爱心助孕
60、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上述行政审批事项自2024年3月29日起由新邵县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负责事项办理。
二、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新邵县酿溪镇大坪七秀路与大陈路交界处县政务服务中心 ,0739-3606428;
三、业务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特此公告
新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