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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解读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在线 作者: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杨兴东 黄炜信 更新时间: 2024-03-05 10:04

健全体制机制 增强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

——《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解读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杨兴东 黄炜信

地方志是赓续中国历史、传承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基因和文化瑰宝,是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3月1日,《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对涉及地方志工作的方方面面权利与义务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办法》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办法》有效解决了权责不明、可操作性不强的突出问题。《办法》对政府、部门、单位、法人和公民等在地方志工作和地方志事业发展中的职责、义务等作出规定,进一步明晰了与地方志工作相关的各方权责;对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等的审查验收和批准出版等流程和要求作了明确具体规定,可操作性显著增强,有利于从源头上加强地方志质量建设这一基础性工作。

《办法》系统解决了与地方志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问题。《办法》对地方志工作重要文献和资料报备、地方志宣传教育、方志馆建设与管理、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旧志古籍整理、地情调查研究、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与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和省地方志编纂院在《办法》起草、修改等各环节工作中,始终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系统思维,反复研究地方志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可以说,历时两年零3个月制定的《办法》,是汇聚众智、博采众长的地方志工作法规成果,对地方志工作总体要求、职能职责、质量建设、文献资料保存管理,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旧志古籍整理出版、地方志基础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一定的前瞻性。

《办法》将助推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政治引领。加强新时代地方志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修史立典、存史启智、以文化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基础性工程,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办法》明确规定地方志工作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记述内容真实、立场观点正确。这些规定确保了新时代全省地方志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

突出守正创新。创新是第一动力。《办法》结合新时代新变化,将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数字方志馆建设、地情调查研究等纳入地方志工作职责和内容,以推动地方志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突出质量第一。质量是志书和年鉴的生命。《办法》把“质量第一”列为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原则之一,并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贯穿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要求各级编纂出版更多更高质量的地方志。

突出修志为用。地方志在中国绵延数千载,贵在史识,重在致用。《办法》明确地方志工作须坚持修志为用的工作原则,强调加强地情调查研究、开展旧志古籍整理点校及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工作。这些规定有助于增强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推动地方志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的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

突出队伍建设。人才是第一资源,地方志事业发展离不开优秀人才的接续奋斗和各方面力量的广泛参与。《办法》的出台,为缓解当前全省地方志人才队伍断层断档等问题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为确保地方志事业后继有人、薪火相传提供了法治保障,有利于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工作保障。《办法》对涉及地方志工作的人、财、物等基本保障工作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和组织等的工作职责。比如,在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基础上,《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加强地方志工作领导、事业规划和地方志批准出版等方面的职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提供和报送、保存地方志资料等作出明确规定,并首次建立了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办法》还详列了10项负面清单,明确了惩处规定,增强了《办法》的刚性约束力,捍卫了地方志法规的权威和尊严。

把方志里的湖南故事挖掘出来、讲述出来

健全湖南地方志法治,推进地方志这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更好延续历史文脉,增强历史文化自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务实之举;也是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的谋远之策;更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健全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地方志工作质量、有效保障地方志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担当之为。

新闻发布会上,省地方志编纂院负责人表示,省地方志编纂院将以《办法》施行为重要契机,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建立健全《办法》规定的相关工作制度和方案,不断完善湖南地方志工作法治体系,维护法制权威,将相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到全省地方志编纂、审查验收、出版、开发利用等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地方志从依法修志到依法治志的转型发展,切实增强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功能,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新时代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出台,对于传承弘扬湖湘文化、更好记录湖南历史,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据了解,省地方志编纂院将着力推进志鉴精品工程项目建设,包括启动“湖南志书精品工程”和“湖南年鉴精品工程”,继续推进长沙市创建全国年鉴精品示范市工作,组织开展好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评审推荐工作,将《“志”说湖南——大型史志·文物展》打造成省委认可、群众满意、在全国产生重要影响的精品文化项目,努力把方志里的湖南故事挖掘出来、讲述出来,让书写在史志里的文字“活”起来。同时,加速推进“湖南智慧方志”建设,以更好更快适应新时代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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