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小塘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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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塘镇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 2019-04-16 11:09


 

各村(社区)、镇辖各部门:

现将《小塘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分解,务必按时按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中共小塘镇委员会                                                                      小塘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小塘镇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上级的决策部署,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攻坚年,进一步加强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成立以下领导小组。

      :谢永强

第一副组长:刘依林 

    长:陈东旭 杨更祥   周述顺

孙志华(常务)周志林  

厉其祥   王武生 陈义成

                

     员:刘惠华   陈楚琪 曾向阳

李海东   贺旭光 王海霞

张芳燕 谢云倩 唐珍婷 李柏松

姚红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分管领导孙志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宁为信息员,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事项以及整理、报送信息材料。

二、工作目标

根据扫黑除恶: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立足“法治小塘”、“平安小塘”的标准来建设全局,统筹资源力量,依靠人民群众,完善制度机制,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和“保护伞”。

、工作措施

(一)镇本级 

1.镇党委扩大会议听取镇去年一年关于扫黑除恶的工作汇报,专题部署下一步工作;镇中心组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部署,并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

2.镇党委、政府每季度要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约谈制度,对镇29个村(社区)、辖区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各村(社区)、辖区各部门在本季度开展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对工作开展力度不大的村(社区)、辖区部门提出下一步整改要求,镇综治办负责资料整理汇编;

3.镇综治办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台一份考核方案,要有检查细则;要联合镇组织办、纪委、宣传办、派出所、司法所对各村(社区)、辖区部门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对宣传发动不到位、线索摸排不仔细、报告不及时等问题的村(社区)、辖区部门进行指导,要求及时查漏补缺并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检查后的情况要及时整理成材料汇报给镇党委、政府,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要将各村(社区)填报上来的线索摸排表整理汇总,对线索摸排表填报“无”的村(社区)进行登记;镇综治办要根据《关于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方案》,积极开展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依法整治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深入摸排,建立线索排查台账,澄清乱象乱源底数,加大行业监管工作力度;镇综治办要认真将各村(社区)、各部门汇报上来的摸排重点领域黑恶案件线索进行整理、汇总、及时移送,确保无滞留线索;要与派出所、司法所做好对接工作,将扫黑除恶宣传册于下周二之前发至各村(社区)、各部门,并督促其分发、粘贴到位;要在镇辖区内做好宣传横幅,镇区内不少于5条,言耳边不少于3条,柏水不少于2条,向阳桥桥头不少于2条;要安排一台宣传车,从4月10日起为期一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要通知小塘电视台从4月10日起为期两个星期,播放有关扫黑除恶的宣传广告;信访专干要及时发现并主动向派出所提供组织策划群体上访、非法上访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相关部门依法打击。

4.镇组织办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座谈、走访,对村支两委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进行深入排查,凡是涉黑涉恶的,一律处理到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用;同时,在全体党员中,大力开展“不涉黑涉恶”承诺的活动。

5.镇纪委规范辖区内干部行为,不断提高辖区内干部的办事质量和效率要将已办理、办理中的案件进行相关情况的资料台账汇编,对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回头看”,确保“保护伞”线索及时打击、移交。

6.镇宣传办进一步加强对各村(社区)、辖区各部门的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会同综治办公室加强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深挖重点地区、行业、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结合公德教育巡回演出在各村(社区)群众中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知识;要在镇各个媒体界面插入扫黑除恶宣传板块和线索举报方式(举报电话:3662474/3450019);要积极编写镇里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新闻报道,并将扫黑除恶工作启动以来的新闻报道、会议图片、宣传图片整理成册。

7.镇财政所要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同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

8.禁毒办要联合各部门,利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仔细摸排线索,严厉打击镇辖区内涉毒贩毒人员,确保辖区内吸毒人员零增长;对辖区内吸毒人员管控要做到见面率、尿检率达100%。

9.镇、村两级干部要结合扶贫走访、“三联二访一帮”等活动,下乡入户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一对一”的向村民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确保民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村级

1.各村(社区)活动中心要有专门的扫黑除恶宣传栏;各村(社区)自2018年起,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仔细分析辖区内的扫黑除恶新形势,要有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照片、签到册,并整理归档;要每个季度要召开好党员、组长以及村民代表大会,会上要对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宣传,要有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照片、签到册,并整理归档。

2.各村(社区)在辖区范围内至少要有两处永久性的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在4月10日起,各个村(社区)的每个院落要粘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不少于20幅;要利用“村村响”结合森林防火、公德教育从4月5日开始至4月15日前每天至少播放一次;驻村干部、村干部从4月2日起到4月10日之前,要在村里开展“三联二访一帮”结合公德教育将扫黑除恶各项资料逐户发放到位。

3.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黑恶势力线索排查摸底,逐户进行排查,要有详细的排查表,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4月10日之前,各村(社区)要对摸排出来的线索全部建立台账,村(社区)负责人、驻村干部签字盖章后及时报至镇综治办及派出所存档,线索摸排表原则上不允许填报“无”

4.进一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基层群防、群治、群控网络,努力成为镇党委、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助手;要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

(三)镇辖各部门

辖区内各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有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的宣传、资料整理等工作;自2018年以来每个季度要开展专门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部署会议,会议上仔细分析部门辖区内的扫黑除恶新形势,要有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照片、签到册,并整理归档。

1.派出所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摸排出的线索建立台账,制定核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办案民警、工作措施、查处进展和案件结果;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重拳出击、打出声威、打出成效;要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管理、研判,结合打击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深挖涉黑涉恶线索,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畅通举报渠道;要明确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专人值守,确保黑恶犯罪线索及时受理,并建立举报台账,落实举报奖励,完善对举报人、证人等进行奖励和保护制度;要及时做好对举报信箱、邮箱的全面清理,确保无积压线索;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保护伞”线索“双移交”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纪检部门同步查处;要对上级交办的案件结合镇里摸排上来的扫黑除恶线索在各村(社区)、部门进行“回头看”工作,深入倒查,确保线索核查依法依规,并调度、整理汇编相关资料;要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紧密做好案件程序衔接工作。

2.司法所要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动态管控;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村级要利用法制教育课堂将宪法、刑法、治安管理法以及其他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课堂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增强公民遵纪守法意识、震慑和预防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落实法制副校长进校园工作,配合镇综治办上好一堂有关于“扫黑除恶”的法制教育课堂,增强广大师生远离黑恶、预防犯罪、遵纪守法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强广大师生法治观念,为杜绝校园欺凌和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奠定了坚实基础;要大力推进法律“七进”,弘扬社会正气,提高广大公民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努力营造防范和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3.督管办在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时,要督促每个学校成立专门的扫黑除恶工作小组,领导小组召开四次以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要有会议记录、照片、签到册,并整理归档;要设立专门的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栏,每个学校要有两幅固定性的扫黑除恶宣传横幅;要督促全体中小学校充分调动师生积极性,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现黑恶势力犯罪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法制副校长要在学校开展一次结合公德教育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讲座,并拍摄好照片存档;要在要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形成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排查、报告、整治分工协作、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体系,做好摸底排查台账,整理归档;通过排查整治发现在校学生同校外不法青少年勾连线索,长期游荡在学校周围、骚扰学校学生,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的不良社会少年线索,要主动将案件线索提交镇派出所进行打击,严防黑恶势力向学校渗透,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4.卫生院要及时发现并主动向派出所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派出所侦查破案;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艾滋病人的监管;要有专门的扫黑除恶宣传栏和永久性的扫黑除恶固定宣传标语;要配合各部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

5.其他成员部门要按照全镇“扫黑除恶”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与政法部门的沟通协作、支持配合、联勤联动力度,对各自辖区内存在和发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摸排。同时,对我镇在摸排线索、打击黑恶势力犯罪过程中,涉及的人和事,要主动配合,固定证据,杜绝消极应付、透风报信、拒不配合等情况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镇辖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全镇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客观需要,是建设“平安小塘”、“法制小塘”的重要保障准确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即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跨国跨境等黑恶势力。

(二)建立举报奖励机制。为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积极性,实行群众举报查实有奖制度。按照举报线索有一般价值、重大价值、特大价值的标准,且最后查证属实的线索,分别给予奖励。同时,要严格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各村(社区)、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共同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同时,要加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最大限度的挤压黑恶势力的滋生空间。

(四)加大各项保障力度。为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为加强人员保障,要抽调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建立扫黑除恶专业队伍;加强安全保障,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打听扫黑除恶案件办理情况,对侦办的案件调查材料,不能外泄和随意调阅。

(五)明确工作考核标准。镇综治办公室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各部门的综治年终考核,明确相应分值,制定考核标准。出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积极,消极应付的,排查发现重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不积极协助办案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工作、致使案件办理受阻的,并视情节依纪依法予以处罚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对于监管不力,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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