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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 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的公示
来源:县医保局 作者:县医保局 更新时间: 2022-03-22 10:28

     关于对第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    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的公示

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邵阳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1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全县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落实批国家集中采购政策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各医疗机构在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上填报考核指标及分值,新邵县医保局审核后上报至邵阳市医保局,湖南省医药采购集中平台上计算出各个医疗机构结余留用资金总额。现对第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进行公示

1、公示期为:2022年3月21日至3月25日

2、定点医疗机构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前向新邵县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股提交书面反馈和有效证明材料

受理地址:新邵县酿溪镇临江社区沿江路2号新邵县医疗保障局办公楼

受理部门:新邵县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股   电话:3661919。

受理时间:公示期间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新邵县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明细表

                                  

     新邵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21日



 附件:
新邵县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结果和结余留用资金明细表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考核分值(分) 结余留用金额(万元)
1 新邵县人民医院 85 1.141945
2 新邵县妇幼计生中心 60 0
3 龙溪铺镇中心卫生院 55 0
4 新田铺镇中心卫生院 60 0.006136
5 潭府乡卫生院 75 0.01482
6 巨口铺镇卫生院 70 0.01003
7 坪上镇中心卫生院 60 0.061766
8 大新镇卫生院 60 0.028507
9 潭溪镇中心卫生院 60 0.040005
10 酿溪镇卫生院 65 0.432811
11 迎光乡卫生院 35 0
12 陈家坊镇中心卫生院 60 0.140779
13 严塘镇卫生院 70 0.031836
14 雀塘镇卫生院 80 0.05904
15 太芝庙乡卫生院 45 0
16 寸石镇卫生院 60 0.073508
17 小塘镇卫生院 45 0
18 雀塘镇寺门前卫生院 55 0
19 正大邵阳骨伤科医院 65 0
   2.04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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