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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邵县2019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 2019-06-05 08:59

新政办发〔2019〕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邵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部,白水洞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单位:

    《新邵县2019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新邵县2019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思路

按照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总体思路加强对商贸流通企业的规范引导,加大培育扶持力度进一步提高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二、工作内容

(一)引导达到限额以上标准的企业非法人、大个体户转变为企业法人积极扶持商贸流通企业成长壮大,对接近限额以上标准经营单位要加强协调、跟踪和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其早日进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行列。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统计数据信息。

(二)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政策支持个体经营户、企业转变为法人企业并经县商务局、县统计局验收的,其验资、税收申报、财务统计报表及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印鉴刻制、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控机购置等有关费用由县财政按新增企业5000元/个标准进行补助。对联网直报统计人员按每人120元/月的标准由单位发放劳务补贴县商务局牵头负责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安排确保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宣传、协调、跟踪、申报服务及业务培训的正常开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县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分管商务工作的常委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协分管联系商务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县商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及其统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企业在融资、用地、用水、用电、用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要加强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汇总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县统计局要加强统计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积极推进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统计直报工作,督促企业全面、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限额以上经营单位纳入全县报表统计范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提供登记注册经营单位名录积极引导大个体经营户转型为企业法人,在办理招商引资项目及为总部在外地的大集团公司在我县开办的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时把分支机构作为最低一级法人处理,积极引导其办理法人登记对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法人提供优质服务,及时办理社会信用代码证县税务局要对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将年批发纳税额60万元以上、零售纳税额15万元以上、住宿餐饮纳税额6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限额以上经营单位名录供统计部门审核、统计。县工业、农业和其他服务业主管部门要对附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经营单位进行调查摸底鼓励、引导其向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发展。

(三)严格考核奖惩对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每新增1个限额以上法人企业给予相关乡镇和企业工作经费各5000元。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其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当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限额以上法人企业非正常退出所在乡镇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不得评先评优。

附件:1.新邵县2019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绩

效考核评分表

          2.新邵县2019年乡镇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

作目标管理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新邵县2019年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

序号

项目

基本分

考核标准

增减分

得分

组织领导

20

此项不设增、减分



1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是否有分管领导和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

5

看文件和会议记录有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统计人员各得1分;每次会议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

是否有办公场所是否配备统计工作相关设备

5

有办公场所得2.5分配备相关设备得2.5分,没有不得分



3

是否对限额以上单位统计工作进行考评2次以上

5

少1次扣2.5分没有考评不得分



4

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统计工作会议及培训会议情况

5

查看会议签到簿少参加一次扣2.5分,没参加不得分



信息报送

30

此项不设增、减分



1

报送及时率

10

迟报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

报送准确率

10

差错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

全面报送率

10

缺报一次扣1.5分扣完为止



工作成效

50

此项设增、减分



1

新增限额以上法人企业情况(已分配任务的乡镇)

30

完成任务得30分没完成任务的按实际完成比例乘以基本分得分;超额完成任务的每新增1个法人企业加5分,加分不超过10分



2

原有法人企业的成活率

20

保证原有企业全部成活得20分,非正常情况每退出一个扣5分。



合                    计



绩效考核评分表

附件2

新邵县2019年乡镇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工作目标管理

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  镇 

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业个数

1

酿溪镇

5

2

坪上镇

2

3

陈家坊镇

2

4

龙溪铺镇

2

5

新田铺镇

2

6

严塘镇

2

7

雀塘镇

1

8

潭府乡

1

9

大新镇


10

小塘镇


11

太芝庙镇


12

迎光乡


13

巨口铺镇

2

14

寸石镇


15

潭溪镇


16

经开区

1

合   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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