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根据县委印发的《新邵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第四项“担当意识不够。邵阳市住建部门以行政处罚权限由市城管部门负责为由,放松了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甚至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地不再纳入监管范围,邵阳市本级和三个城区住建部门近三年未办理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政处罚案件,也未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给城管部门,导致建筑工地扬尘违法问题未受到有效打击。”的问题。新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由新邵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县交警大队、酿溪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
担当意识不够。邵阳市住建部门以行政处罚权限由市城管部门负责为由,放松了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理,甚至将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地不再纳入监管范围,邵阳市本级和三个城区住建部门近三年未办理过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行政处罚案件,也未将相关案件线索移交给城管部门,导致建筑工地扬尘违法问题未受到有效打击。
二、整改目标
明确各部门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坚持“管合法也要管非法”原则,对“违法施工项目”“未落实扬尘治理8个100%
违规施工项目”全面纳入监管处罚范围,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三、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
1.加强各部门联动。加强住建部门与城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线索的移送,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渣土遗撒等违法行为。住建、生态环境、城管、交警等部门加大工程车辆夜间行驶的检查力度,对不采取遮盖措施、未经冲洗出入工地的车辆和建筑工地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或行政处罚。
2.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对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日常监管,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和企业,实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集中力量查处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扬尘防治不力的项目和企业,通过限期整改、停工整改、上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评先评优等监管措施予以惩戒,倒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3.实施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长效监管,按照“分片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基本原则,将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建立“片区、小组、具体工程项目”网格化监管体系,实施分区划片、包干到人责任制,确保每个责任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县住建局采取全覆盖网格化巡查排查,按照“谁发现谁移交”要求,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由县城管局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及时反馈处罚信息,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4.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推动“智慧工地”建设,督促在建项目按规定安装扬尘监测设备并及时联网,进行实时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五、完成情况
1、住建部门:我局年初编制了《新邵县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针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督查和日常巡查,共派出4个监督组出动12人、4台车辆,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2份,限期整改项目22个,向上级单位上报1个安全和质量考评不合格工程项目;在城区范围内设置建筑工地高标准围挡5000余平方米,张贴各类巩卫创文公益宣传广告3000余平方米,新增扬尘监控设备7台,车辆冲洗设施8(台)套,雾炮机10余台,场地内裸露土方覆盖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硬化道路约1.6万平方米。
2、城管部门:出动人员和车辆对县城区域巡查共计300余次。一是持续抓好渣土治理。针对渣土车严重超载、带泥上路、随意倾倒等现象,我局加大对重点路段和建筑工地的巡查,严肃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及时纠正违规运输行为。今年责令停工整改共计5处,批评教育共计11次,行政处罚1起,金额5000元。纠正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行为共计39余次。3月份对城区建筑装修垃圾乱堆乱放情况共计13处清理整治。对县城区两家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90辆,排查安全隐患10处,整改10处。
3、交警部门:查处违法工程车辆124辆,处罚人民币38800元。
六、下一步计划
1、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2、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时,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3、源头管控非法运输行为。严格制止施工单位使用“黑公司”、“黑车”清运建筑渣土,对使用“黑公司”、“黑车”运输建筑渣土的施工单位,依法严格查处。
4、严查沿途遗撒。严格落实“三个必查”和“两个不许出”制度。“三个必查”即一查有无合法的准运证件;二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五统一”要求;三查有无路面硬化及冲洗设施。渣土车辆未密闭不严不许出,车辆未冲洗干净不许出场。
5、尽快编制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渣土利用和消纳规划。设立符合实际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场。
6、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持续加强联动,对发现破坏“扬尘防治”工作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暴光一起,对于屡罚不止的恶性行为,依法吊销驾驶人员行驶证、上报企业不良行为、暂扣甚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