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根据县委印发的《新邵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第八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邵阳城区共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工地82个,督察组随机抽查14个,发现9个工地存在土石方裸露堆放、雾炮机闲置、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等情况。邵阳经开区16个工地均存在黄土大面积裸露,土方开挖未落实湿法作业,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等问题。”的问题。新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由新邵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新邵经开区、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酿溪镇人民政府为责任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迅速行动,全力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
一、反馈问题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邵阳城区共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建筑工地82个,督察组随机抽查14个,发现9个工地存在土石方裸露堆放、雾炮机闲置、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等情况。邵阳经开区16个工地均存在黄土大面积裸露,土方开挖未落实湿法作业,未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蓝天保卫战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严格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扬尘防治责任,全面控制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三、整改时限
2024年8月31日,持续推进。
四、整改措施
1.强化反馈问题的整改。坚持立行立改,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文明施工投入,安装围挡喷淋设施,在工地大门设置车辆冲洗槽,严格落实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
2.举一反三全面抓整改。开展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提高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排查整治力度,加大对扬尘治理不到位的项目检查频次和督办力度,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拉网式大排查,形成全县建筑工地问题清单,并动态更新,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重点督促各建筑工地对裸露土地进行全覆盖、出入口道路全部硬化,并安装冲洗设备,加大雾炮机、塔吊喷淋等设施的使用频次。
3.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处罚。加强住建部门与城管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线索的移送,严厉查处施工扬尘、渣土遗撒等违法行为。县住建局采取全覆盖网格化巡查排查,按照“谁发现谁移交”要求,对发现的扬尘污染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城管执法部门,由县城管局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及时反馈处罚信息,同时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扬尘治理管理制度。
五、完成情况
1、住建部门:年初编制了《新邵县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针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督查和日常巡查,共派出4个监督组出动12人、4台车辆,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52份,限期整改项目22个,向上级单位上报1个安全和质量考评不合格工程项目;在城区范围内设置建筑工地高标准围挡5000余平方米,张贴各类巩卫创文公益宣传广告3000余平方米,新增扬尘监控设备7台,车辆冲洗设施8(台)套,雾炮机10余台,场地内裸露土方覆盖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硬化道路约1.6万平方米。
2、城管部门:出动人员和车辆对县城区域巡查共计300余次。一是持续抓好渣土治理。针对渣土车严重超载、带泥上路、随意倾倒等现象,我局加大对重点路段和建筑工地的巡查,严肃查处违规渣土运输车辆,及时纠正违规运输行为。今年责令停工整改共计5处,批评教育共计11次,行政处罚1起,金额5000元。纠正渣土运输车辆污染路面行为共计39余次。3月份对城区建筑装修垃圾乱堆乱放情况共计13处清理整治。对县城区两家渣土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共检查渣土运输车辆90辆,排查安全隐患10处,整改10处。
3、交警部门:查处违法工程车辆124辆,处罚人民币38800元。
六、下一步计划
1、集中整治,扎实整改。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2、推广新工艺、新措施,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时,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
3、源头管控非法运输行为。严格制止施工单位使用“黑公司”、“黑车”清运建筑渣土,对使用“黑公司”、“黑车”运输建筑渣土的施工单位,依法严格查处。
4、严查沿途遗撒。严格落实“三个必查”和“两个不许出”制度。“三个必查”即一查有无合法的准运证件;二查运输车辆是否符合“五统一”要求;三查有无路面硬化及冲洗设施。渣土车辆未密闭不严不许出,车辆未冲洗干净不许出场。
5、尽快编制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渣土利用和消纳规划。设立符合实际的建筑垃圾和装修垃圾消纳场。
6、加大执法力度。各部门持续加强联动,对发现破坏“扬尘防治”工作的行为,发现一起,处罚一起,暴光一起,对于屡罚不止的恶性行为,依法吊销驾驶人员行驶证、上报企业不良行为、暂扣甚至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新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