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县住建局 更新时间:
2023-10-16 10:56
各位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中心根据新邵县锦绣华城小区物业送交的《关于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报告》,经查勘和核实,此次申请维修的项目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范围。
此次小区的维修项目名称为《锦绣华城小区1栋右梯钢丝绳更换曳引轮维修》;施工单位名称为:长沙顺新电梯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此次维修项目费用为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肆拾陆元(¥16746)。现将各位业主此次维修拟分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金额公示如下: (附件一)
对此次分摊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业主如有异议的,请于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给我中心﹙办公电话:3661128﹚,如无异议,则按此次公示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肆拾陆元(¥16746)从受益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核减。
附件一:《费用分摊公示表》
新邵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一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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