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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邵公资矿挂告字〔2019〕14号)
来源: 作者: 更新时间: 2019-11-29 16:29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件

邵公资矿挂告字〔201914

新邵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新邵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心决定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新邵县雀塘镇凤凰砖瓦用砂页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

1、矿区位置:位于新邵县雀塘镇端凤村

2、坐标:拟出让采矿权范围:

拐点号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1

3022981.41

37557859.15

2

3022894.41

37557928.15

3

3022803.71

37557932.02

4

3022727.14

37557974.76

5

3022720.01

37558002.25

6

3022770.80

37558030.17

7

3022714.19

37558111.54

8

3022657.53

37558096.37

9

3022658.55

37557850.46

10

3022883.41

37557724.15

3、出让面积:0.0581km2;

4、开采标高:+324.1m~+270m;

5、开采矿种:砖瓦用页岩矿

6、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7、出让年限:4年

8、新增储量127.6万吨

9、起 始 价:240元;

10、增价幅度:2万元2万元的整数倍/次;

11、竞买保证金:240万元

二、出让人、网上挂牌人

出让人:新邵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新邵县酿溪镇江南路旁

网上挂牌人: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市行政中心附楼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竞买人必须是符合采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但在国土资源部采矿权开发利用情况信息公示平台被我县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和法律、法规以及挂牌文件另有限制的,不得参加竞买。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1、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2、无人报价或竞买人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五、挂牌出让有关时间及要求

1、出让公告时间:2019923日至20191024日;

2、网上挂牌时间:

20191025日9时00分至20191181015分;

3、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117日17时00分;

4、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19117日17时00分;

5、网上报价时间:网上挂牌期间及限时竞价阶段。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窗口办理数字证书ukey(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应当在距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的前两天完成办理数字证书事宜。登录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点击“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按钮,用户在电脑端插入数字证书,点击【证书登录】自动登录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然后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点击“项目信息”再点击“国土资源”浏览“标的名称”,选择拟参与交易项目,查阅和下载出让文件,对意向采矿权点击“我要申购”按钮,同意《竞买须知》内容,选择竞买方式,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任意选择一家银行,确认无误后提交,手机验证码通过后,获取网上交易系统账户的随机账号,再到该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然后到【交纳保证金情况页面】进行【保证金激活】获得相应采矿权的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在挂牌期间点击“我要出价”按钮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邵阳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手册》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应一致。

4、为了保证系统运行安全、稳定、高效,竞买人应将个人电脑系统中安装谷歌浏览器,并按网站提示进行安装控件。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矿区矿产资源工程勘察程度较低,资源储量稳定性较差,采矿权的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时有误差,需自行承担开发资源风险。

2、本次挂牌出让的是采矿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竞得人需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为已设采矿权,出让的矿产资源储量为调整扩界后新增资源储量,不包含原矿区范围保有的剩余资源储量。如竞得人不是原采矿权人,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竞得采矿权后的10日内与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就原矿区范围内剩余资源储量达成处置意见,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如10日内不能达成处置意见的,视为放弃竞买,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4、鉴于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为已设采矿权,竞买人参加竞买时,必须一并响应竞买文件中挂牌出让委托人提交的原采矿权人矿山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书》。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的10日内,必须按照《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价格,与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就原采矿权人矿山企业资产达成转让意见,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如10日内不能达成转让意见的,视为放弃竞买,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

6、成交确认后10日内在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公示公开系统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交纳采矿权出让权益金,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如受让人违约,依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7、采矿权出让成交权益金在签定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

8、竞得人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环保、水土保持、土地、山林等事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费用自理。如违反以上相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后果与本次竞得采矿权、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无关,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9、采矿权交易价格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以及矿山正常经营生产所需编制各种资料费用等,相关税费由受让人另行按规定的税费计缴标准缴纳

10、出让矿权区域内因采矿发生的社会矛盾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处理。

11、挂牌前,本单位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者可自行到现场踏勘。

12、有关本次挂牌出让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13、为防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在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限前四小时将竞买保证金打入指定账户,并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受确认导致无法参与竞买活动的情况发生。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九、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39-8996696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8996689

新邵县自然资源局:1387399751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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