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新邵县财政局部门决算           
  • 来源:新邵县
  • 作者:新邵县
  • 更新时间: 2023-11-19 11:42
来源:新邵县 更新时间: 2023-11-19 11:42

         

目录

第一部分新邵县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邵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代政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县本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推进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监督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和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具体负责实施。    

7、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县级国有宣传文化、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组织实施会计行政法规规章,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3、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县财政局内设机构为22个:办公室、政工股、预算股、绩效管理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社保股、外经和企业股、农业股、会计股、经济建设股、财政投资评审股、综合规划股、金融股、财政监督股、国库管理股、非税股、信息股、政府采购股、资环股。辖3个二级机构: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事务中心和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加挂新邵县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牌子)。

(二)决算单位构成。新邵县财政局2022年单位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新邵县财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425.2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314.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76.94万元,下降11.6%;2022年度支出总计2425.28万元(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支出增加19.65万元,提升0.8%,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基础绩效工资按月随工资发放,所以支出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11.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法计算百分比;事业收入0万元,因无事业收入,无法计算百分比;经营收入0万元,因无经营收入,无法计算百分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因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他收入0万元,因无其他收入,无法计算百分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25.28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277.46万元,占94%;项目支出147.82万元,占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因无上缴上级支出,无法计算百分比;经营支出0万元,占因经营支出,无法计算百分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因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法计算百分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11.2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314.0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76.94万元,下降11.6%;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425.28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0万元),支出增加19.65万元,提升0.8%,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基础绩效工资按月随工资发放,所以支出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5.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65万元,提升0.8%,主要是因为2022年度基础绩效工资按月随工资发放,所以支出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25.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3.13万元,占90.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47万元,占4.76%,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16.68万元,占4.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27.2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74.48万元,支出决算为232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支出预算不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年度在职人员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未单独列支,列支在行政运行(项),实则在经济分类里面都有体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08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0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和年度在职人员基数调整。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7.54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核算、人员异动和年度在职人员基数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3.38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未单独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7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63.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等;公用经费61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均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3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完成预算的98.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县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省市县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预算决算都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的原因均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2个、来宾719人次,主要是外县市单位来访本单位接待和单位加班盒饭发生的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3.67万元,下降25.83%,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经费单独列出作项目支出,没有在机关运行经费中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7.82万元,主要用于召开预算国库业务工作会议等,人数500人,内容为预算国库业务工作布置;开支培训费31.6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培训(人数500人,内容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理及系统录入)及开展全县各乡镇财政干部业务培训会(人数300人,内容为会计基础知识及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培训)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因采购工程支出总额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5%。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按照年初计划有序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已按要求完成,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1:新邵县财政局2022决算报表

附件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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