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项目支出预算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1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3、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1-9表),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1、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务服务工作。参与拟定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相关事务性工作,并协助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节约型机关建设。承担县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业务指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承担组织实施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后勤员工培训相关事务性工作。
2、承担全县公务用车的编制、配置、更新、处置、租赁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调度和管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县直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建房计划和投资相关工作;承担县直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项目的集中统一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级领导周转房建设、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县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公共设施和其他固定资产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县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建设、配置、维修、处置事务性工作。
4、负责指定办公区、生活区的物业管理、生活服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等工作。
5、负责指定区域的会议服务和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专用通信设备、视频会议室的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大型活动、重要会议后勤服务保障和经费预算编制、使用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6、参与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及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承担县直机关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相关事务性工作;受委托承办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
7、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的统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及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单位节能降耗的目标考核等工作。
8、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接待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公务接待、联络等工作。
9、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新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1、综合部。2、公车事务部。3、人事财务部。4、物业安保部。5、采购事务部。6、会议服务部(挂新邵剧院牌子)。7、资产部。8、生活服务部。9、公共节能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32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5.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5.59万元,主要是单位业务量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32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5.59万元,主要是单位业务量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32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0.82万元,占97.6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占1.09%;卫生健康支出10.16万元,占0.44%;住房保障支出19.52万元,占0.8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48.7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97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7万元(公车平台系统维护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平台系统维护等方面;公务用车专项支出49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公务出行用车的正常运行等方面;行政事务管理专项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东谷大厦租赁费、东塔西塔物业管理费等方面;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安保执勤、信访维稳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政府集中办公区域内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安保秩序和信访维稳等方面;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支出40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办公用房房屋维修,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保障办公用房安全等方面;基础设施零星维修13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周转房、机关食堂、大礼堂、小礼堂、机关一二办公区等区域基础设施急修急换;县委小食堂22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小食堂日常运转;县级干部周转房18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干部周转房保障工作;会议室管理及水电补助90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办交办的各项会议服务及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和指定区域内水电费的缴纳工作;接待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专项保障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129.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04万元,上升25.24%,主要是单位业务量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2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减少231万元,主要是将公务用车运行费中的公车驾驶员相关支出划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济科目。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业务会议,人数90人,内容为业务交流学习;培训费预算1.1万元,拟开展业务培训,人数90人,内容为学法普法、业务技能培训;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348.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7.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6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7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6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1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25.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79万元,项目支出197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