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委对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担负着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防汛抗旱指挥等工作和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消防、森林和草地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突发性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内设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加挂规划财务股牌子)、应急指挥中心(加挂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股牌子)、救灾减灾和物资保障股、防汛抗旱和火灾防治管理股、矿山(地震)管理股、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和调查评估股、政策法规股。二级机构分别是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应急救援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邵县应急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72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27.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01.88万元,主要是增加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5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727.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30.6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01.88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727.4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4.38万元,占2.57%;卫生健康支出17.67万元,占1.02%,住房保障支出34.79万元,占2.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30.60万元,占94.3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41.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86.1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86.17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等方面;非税安排业务工作经费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安排业务等方面;野外用火举报奖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野外等森林安全用火等方面;防汛分控平台租赁、维护费支出12.2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救灾等方面;2024年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洪涝灾害救灾等方面;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方面;2024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支出812万元,主要用于冬春生活救助等方面;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方面;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2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等支出;临聘人员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支出;特殊岗位津贴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岗位支出;下达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支出4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助等方面支出。2025年公务交通补贴10.3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补贴;2025年业务工作经费69.6万元,主要用于局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5.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2.11万元,下降72.44%,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下降4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数量、规格、接待标准等。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5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计划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3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2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2.3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4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5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2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28万元,项目支出1286.17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