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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登记号: | XSDR-2020-00011 | ||
索引号: | 发文编号: | 新政通[2020]8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索引号:XSDR-2020-00011 文号:新政通〔2020〕8号 统一登记号:XSDR-2020-0001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社会公开 信息有效期:2022-11-10
签署日期:2020-10-30 登记日期:2020-10-30 所属机构:县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20-10-30 公开责任部门:
新邵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县城区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新政通〔2020〕8号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区交通秩序、卫生秩序和运输市场秩序管理,不断巩固创卫、创文成果,切实营造安全通畅、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城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二、整治重点:车辆未按规定停放的,随意占用人行道的;工程车、大货车、僵尸车以及待售二手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的;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的;流动摊贩使用车辆(三轮、四轮农用车)乱停乱摆、占道经营的;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站点停靠、规定线路行驶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超限超载的。
三、凡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对妨碍、抗拒和阻挠执法人员执法和聚众闹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邵县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30日
文件下载:新政通8关于开展县城区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