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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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时间: 2018-12-0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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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我局积极开展2017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自评结果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现有人员编制177人实有在职人员137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股、计划财务股、法规股、综合协调股(加持应急管理股牌子)、食品生产和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注册登记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股、监察室共十八个职能股室,下辖酿溪、寸石、陈家坊、坪上、严塘、龙溪铺、新田铺7个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所,担负着新邵县15个乡镇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任务。单位职能概述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订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2、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和商标战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3、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4、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5、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6、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调查处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7、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追溯体系。

  8、依法承担对有关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9、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10、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11、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2、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起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的规范性文件,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3、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承担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等工作;负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工作;管理企业新产品标准备案工作;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15、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7、负责开展产品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议。

  18、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商品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19、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我局2017年整体支出年初经费预算2319.88万元,实际支出2319.88万元,本年预算完成率100%。

整体支出使用方向:

    1、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带共性的、最基本的日常公用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专项支出:除市场监管及行政执法专项、基层建设及补助专项和基本支出以外的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39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7.6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1.14万元,合计支出2078.74万元。

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70.95万元、印刷费28.14万元、水电费9.88万元、邮电费23.2万元、差旅费76.6万元、维修(护)费17.48万元、会议及培训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47.02万元、劳务费46万元、委托业务费9.15万元、工会经费13.22万元、福利费11.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5万元。

    (二)专项支出

    1、专项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办公费19.71万元、印刷费13.34万元、差旅费9.63万元、维修(护)费7.24万元、劳务费20.0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74万元,合计支出241.14万元。

    2、专项资金管理情况。我局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和财会工作人员学习财经规章,进一步增强了以法理财、科学理财、规范理财的责任意识,并修订了我局相关的财务制度,如《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专项经费管理实施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还完善了一项财务制度,即《财务公开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增强项目经费立项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实效性。各业务股室、所对所有投入专项资金使用目标明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专户、专账、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程序合法,使用得当。

我局始终坚持以规范财务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入手,强化财务管理,在管好用好项目经费上下功夫。我们一是制定并长期坚持和完善了财务制度,所有经费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年初编制预算,做到有计划开支。省、市局拨入的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未经集体研究同意开支的经费一律不得开支。二是严格审核监督,相关人员严格把好审核报销关,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各项经费的开支情况,接受县财政、市局的财务监督。三是加强财务公开制度。在局务会上通报局财务数据以及各所的开支情况,使得大家都明白局的财务状况。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为为全面了解我局2017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系统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所起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便为更好地规划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安排提供依据,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翟孝奇任组长,刘毅超、乔志荣、何晋池、孙小元为副组长,财务室全体成员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18年3月份对全局专项资金使用部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查询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客观真实地进行了审查和评价。通过审查,我局专项资金使用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

我局在每年年初根据自身工作职能对全年专项资金进行预算,确定具体的绩效目标,并根据绩效目标分配资金,按季度分配使用。每一笔经费在核定的支出限额和支出范围内实行据实凭票报账制;严格财务程序,强化报销环节管理,认真落实经办人、资金使用单位负责人、局领导、财务管理人员责任,确保了专项资金支出的合规、到位。专项工作完成后,县局组织工作小组的人员对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17年省工商局安排专项资金数113.97万元,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数127.16万元,合计241.13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局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翟孝奇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财务室、办公室、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资金绩效监控领导小组,制定了《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财务制度》、《新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对全局专项资金支出进行规范,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7年我局专项资金支出241.13万元,其中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17.03万元,其他工商管理专项支出79.34万元,标准化管理支出26.5万元,其他质监与检疫支出3万元,其他食药监支出15.26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办公支出15.87万元,印刷支出8.13万元,差旅费6.55万元,维修(护)费7.24万元,劳务支出18.44万元,其他交通支出1.6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9.18万元;

‚其他工商管理专项:打击传销劳务支出1.6万元,新田铺所建设34.71万元,基层所及局机关大型修缮43.03万元;

ƒ标准化管理支出:用于各企业标准化管理支出26.5万元;

④其他质监与检疫支出:用于计量检定支出3万元;

⑤其他食药监支出:办公支出3.64万元,印刷支出4.71万元,差旅费1.6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23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2017年度我局年初预算数1394.48万元,财政预算实际到位数2319.88万元,实际支出数2319.88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变动率小于等于零;预算完成率95.57%;预算控制率0;公用经费控制率100%,“三公经费”控制率100%。2017年全年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356.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92.15万元,罚没收入263.94万元

(二)实际工作绩效:我局日常运行保持较好水平,基层组织建设、环境卫生整治、消费维权等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略为偏紧:

1、着力强化服务职能,全力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一是全面落实改革举措,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登记制度改革稳步落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三证合一”、“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市场活力大大激发,市场主体数稳步增加。一年来,全县共发展新发展2420户,其中有限公司469户,个人独资企业60户、合伙企业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户247户,个体工商户1742户,换发新照1168户,换照率81.1%。同时,进一步深化注销登记制度改革,为简化企业注销登记流程,构建方便、快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为93家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其中简易注销己注销登记17家。正在进行简易注销公告21家。二是全速推进品牌战略,大力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质量品牌稳步推进。我们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为重点,集中力量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企业规模效益和品牌竞争力不断增强。目前,我县有博盛牌办公家具等市名牌产品12个。先后培育了湖南省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广信”牌电工用压纸板等省名牌产品5个。16家企业通过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其中A级企业12家,AAA级企业4家。考核年度内,我县申报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产品3个,其中绿色食品2个,有机食品1个,马德里商标1个。三是标准化工作有深度。强化标准基础管理,继续推进准化工作。全县3家企业制修订企业标准5个。目前正在建设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一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一个,省级标准化战略试点项目二个。湖南富高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基地,宏枫种养农业合作社创建省级标准化基地已创建成功。

2、着力强化监管执法,全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一是企业监管 “真”。今年我局突出对企业信用监管,强化协同监管与社会共治,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监管能力,应报企业1657户,已报1551户,年报率为93.6%。共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户数81户,吊销长期未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42户,引导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的39户对符合移出异常名录条件的企业进行移出工作。同时,按照“双随机”抽查方式抽查了326户个体工商户、10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了市场主体监管力度,净化了市场环境。二是市场监管“精”。2017年继续开展红盾护农、打击传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合同监管等工作,先后开展了烟花爆竹市场整治,查处2起违规销售案件,开展农资市场抽样检查。共抽检不同批次的产品9种,发现1例产品不合格,有效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同时,加强对广告违法案件的查处,截止目前,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件,立案2件,侵权案件3起,罚没款3万多元。三是食品安全监管“严”。全县登记各类食品安全监管对象2224户,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2家,小作坊2家,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1420家,餐饮服务单位780家,结合县三城同创工作的开展,局成立10个专项整治组,检查农贸市场3个、超市7家、食品生产企业22家、食品经营店421家、餐饮店310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60份,整改57家。开展学校食堂、营养餐、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等各项专项整治,检查学校食堂105家次、学校内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36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6份。发现猪肉出现异味2起,过期食品未及时清理下架5起。今年我局共立案食品案件5件,结案3件,罚没款40多万元。四是药品安全监管“细”。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10家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19家次,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摸底调查、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查处药品案件56件,罚没款42.6万元,检查化妆品经营户6户,对2家进行了处罚。配合市药检所抽验药品15批次。同时,加强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培训,培训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230余人,进一步提高了药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和诚信经营意识,增强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五是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实”。全县在用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107家,锅炉54台、压力容器350台,电梯307台。6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余份,设置宣传展板16块,悬挂宣传标语6条,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检查特种设备经营使用单位86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67处,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53份,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了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六是计量认证认可“准”。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先后对51家单位在用的20台地衡进行检定,对新邵人民医院等医疗单位在用的血压计、人体秤及“医用三元”进行周期检定;对中石油、中石化及社会加油点等共计42家成品油经营单位的加油机开展周期强检,检定加油机340台次。做好民生计量工作。全年检查集贸市场4个,在用电子计价秤820台,市场公平秤12台,对辖区内51台货运企业和货物源头企业的称重计量设备实施了计量检测认定。利用“5.20世界计量日”宣传活动,发放计量宣传资料4000余份,接受计量咨询服务300余人次。七是行政执法 “狠”。梳理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做到行政执法统一规范。全面梳理了我局的权力清单和职权目录。梳理行政许可3项,并进行了信息公开。继续开展打击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紧紧围绕食品药品、农资产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继续开展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打击假冒伪劣和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核审各类违法违章案件263件,已结案263件。

3、着力强化维权机制,全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一是加强消费维权的调处。在局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投入5万元加强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原工商、食药、质监投诉举报职能。完善工作,出台了《新邵县食品药品举报奖励办法》,制定下发了《局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工作人员及时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公正解决,切实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265件,其中咨询61件,占受理总量23% ,投诉128件,占受理总量48.3% ;已办结128件;举报76件,占受理总量28.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57.25万元、加倍赔偿1.76万元。落实一次接通率100%,咨询回复率100%,各工作机构投诉举报按时办结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投诉举报回访率100%。二是加大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引导。 抓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宣传活动。2017年3.15、3.31活动期间,接受消费者咨询13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9件,制作宣传展板16个,悬挂宣传标语23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6000余份,营造了声势浩大的活动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受到了维权知识的教育。

4、着力强化中心工作开展,全力服务新邵改革发展。一是脱贫攻坚扎实有效。一是认真落实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积极担负起对口帮扶迎光乡上沙溪村的单位责任。局机关党员干部多次深入联点村走访,驻村工作队积极落实各项工作,今年已脱贫90户,安排植树造林资金8万多元,产业帮扶资8万元,走访慰问贫困户40多户,发放慰问金8000元。上沙溪村脱贫工作通过了市检查组的验收,顺利脱贫。二是“三城同创”稳步推进。自县委政府部署这项工作以来,局党委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三城同创”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主要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三城同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进入“三城同创”的工作状态。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发放宣传小册子1000余本、制作宣传栏10个、与各经营店签订承诺书状1000余份,顺利通过了市检查组的验收。三是狠抓餐饮行业卫生环境整治。针对餐饮行业卫生环境突出问题,我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成立了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案,出台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标准,组建10个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对中心城区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证照核查、制度上墙、整改等工作,粘贴食品安全信息牌357块,文明餐桌公示牌3000块,各种规章制度2000套,台账2000本,下发整改通知书200多份。四是综合治理成效明显。我局紧紧围绕强化教育,夯实责任,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主要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制定了工作方案,干部考勤、学习等制度,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坚决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坚决严厉打击黄、赌、毒的各类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三联二访一帮”活动,4月底组织50多位干部到联点村开展2天的走访帮扶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民调结果从去年的全县倒数2名到现在的全县43名。同时,加大对统战、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工会、妇联、老干等工作的落实。

5、着力强化自身建设,全力夯实工作发展基础。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为抓手,深入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营造健康良好的政治生态。同时,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2件。二是加强作风建设。全面开展拒腐防变警示教育宣传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松懈的抓好作风建设,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四治四提” 专项整治,加强行风督查,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今年全局实行指纹签到,加大督查次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干部作风纪律明显好转。三是加强能力建设。针对体制改革后的队伍现状,局党委加大干部的学习教育,局举办了两天的业务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40多人次。同时,通过季度工作讲评,干部汇报工作、现场测评的形式提升工作能力。进一步完善督查考核激励机制,每月对重点工作、重点领域进行督促、督查,积极鼓励干部创新创业。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改善机关和基层监管所的办公环境,今年局党委加大建设力度。投入70多万元对新田铺所进行了改造、原寸石监管所进行了整修,现都已投入使用,新采购办公桌椅26套,床24张,大大改善了基层所的办公条件。投入30多万元对局机关办公区后坪的卫生状况进行了整改。同时,对机关大会议室进行了重新装修,安装扩音器、显视频等设备,新添办公电脑23台、打印机10台等一批办公设施。为局各项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五是加大宣传树形象。全局上下全年在省市工商局、市食药局、市质监局、新邵县新闻网等各类媒体中上稿145篇,充分展示了我局在机构整合、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创卫等方面的成果,对外树立了良好形象。

    6、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按照省、市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工,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了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财务制度,同时制定了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到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两项指标,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是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将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走访调研结果作为一项评价指标,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不注重收集或收集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建议:增加对办案经费的投入,向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倾斜,重点向人民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监管、红盾护农、打击传销、消费维权等民生领域倾斜。

(二)由于现在机构合并,基层监管所以及部分职能股室同时承担着原工商、食药监、质监的监管职责,造成在履行职责时,使用的项目资金不能分得非常清楚。建议:在办案经费的使用方向上,出台激励性政策,调动执法办案人员查办大要案件的积极性。

(三)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还不强。建议: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有关预算绩效管理的政策、法规、规定,增强干部职工预算绩效意识。

 附件:

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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