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新邵县水利

机构地址:新邵县酿溪镇大坪希望中路3号

负责人:黄该祥

电话:0739-3181349

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和跨镇(乡)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镇乡供水工作;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三)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县河道、水库的综合治理、开发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四)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大中型水库、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组织指导江河、水库的开发。
    (六)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镇乡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小水电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行业的电站工程,负责全县农田水电电气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研究提出水利价格体系、水行政收费体系和优质高效的水利服务体系。
    (九)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和负责审查水利基本建设及小水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十)负责管理全县水利经济工作,建立完善水利投资体系和水利水电固定资产经营管理体系。
    (十一)负责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加强全县水利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镇(乡)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739-318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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