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二)政工股。负责局机关组织建设、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机构编制、统战等日常业务工作;负责指导、汇总局机关绩效文明考核(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审核、承办局机关人员工资,并对归口单位进行指导;负责局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的任免、调配、奖惩工作和后勤服务人员的聘用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因公、私出国(境)备案人员的政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派从事外经贸的出国人员和驻外机构工勤人员。
(三)招商合作股。提出全县招商引资中长期发展规划、产业导向要点和规划布局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外来投资者的联络、政策咨询、项目推介、考察、接待和洽谈等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招商客户及其他经贸合作的资料,建立和管理商务档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项目调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包装、论证和发布工作,建立和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印《新邵县投资指南》;定期发布投资项目产业指导目录及招商项目;负责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的跟踪、调度和履约工作;负责网上招商、网上洽谈等工作;负责各种大型商务活动多媒体制作的开发和管理;负责组织各种招商引资活动;负责联系开发区(基地)的有关工作;负责境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和协调;负责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变更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和优化投资环境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参会参展工作;指导并管理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中产品出口型企业和先进技术型企业的推荐和考核;负责外商投资有关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拟订全县国内横向经济联合和经济协作的战略、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区域经济合作、内联引资及资金、物资、经济技术协作、信息交流等工作;协助做好内联引资项目的洽谈、跟踪、调度和落实;参与全县重大经济技术协作和横向经济联合项目的立项、审核和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地区间重大经济合作项目的考察、论证、洽谈、签订协议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的对口支援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各类经济合作洽谈会,以及以开拓市场为主的商品展销活动;参与审核县外企事业单位来新邵或县内企事业单位出新邵设立商贸办事机构和经营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异地新邵商会工作;指导招商引资责任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招商引资责任单位招商项目、投资者及到位资金的认定;负责上报全县内联引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考核、考评和奖励工作。
(四)外经外贸股。拟订、组织实施全县对外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析、掌握县内产业国际竞争力动态;负责全县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负责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资格初审,负责已获取进出口经营资格企业的后期管理;负责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出口品牌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全县科技兴贸工作,指导、协调进出口商品结构的调整,推动进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和进出口生产企业产品的研究开发以及技术改造;负责并参与对外贸易发展项目的选定和申报工作;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协调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的规划和阶段性重点市场开拓计划,负责组织进出口企业参加境内外展览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调查了解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做法;负责进口监测和管理,指导、协调产业部门建立全县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跟踪分析全县已经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对产业的救济效果;指导和协调产业安全工作;协调组织全县各类外经贸企业进出口商品许可证、配额的竞标与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球商务代理的管理工作,联络外经顾问;负责"三外"业务电子数据的汇总和各种电子商务项目数据库的管理;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对外经济合作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境外资金、对外劳务合作、对外工程承包、设计咨询等业务的协调管理;负责全县企业境外投资经营资格、外经企业经营资格的初审报批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的初审、协调管理、跟踪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外派劳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对外经济工作的考察、参会、参展;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外经项目的设备出口;拟订并组织全县服务贸易发展规划、政策;指导、管理全县服务贸易管理及促进工作;负责全县服务贸易跨部门协调机制的联络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县服务对外承包工作和市场开拓促进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服务对外承包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县技术引进和技术、软件产品出口工作;负责劳务输出、经济技术合作等外经贸出国任务初审报批工作;联系指导境外工业园区建设和相关的商会、协会工作;负责外贸进出口、外经和服务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
(五)电子商务股。统筹全县跨境和境内电子商务工作,制订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负责全县电子商务企业的认定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重点培养企业的核查申报工作;促进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指导县电子商务协会工作。
(六)市场运行调节股。拟订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和行业发展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县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监测分析工作;负责重要商品(除糖、粮)储备管理;监测分析重要生产资料市场运行,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七)市场体系建设股。拟订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规范商业领域投资的市场准入程序,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流通设施建设;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产销对接;承担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汽车零配件)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八)流通产业发展股。拟订推动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推动流通标准化和流通行业科技进步的相关工作;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商业特许经营相关管理工作;建设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促进物流加工、供应链管理等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品牌建设和绿色流通发展,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和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
(九)商贸服务秩序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会展业、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发展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全县技术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商贸服务业(含会展、餐饮、住宿、家政服务等) 行业管理与促进工作;负责并指导商务行政执法(含“12312”、“12345”举报投诉热线)有关工作;负责直销管理及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推进商务诚信、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商务领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相关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