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秘书组
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办的各类公文发布;负责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与上下级政府、各部门公务活动的接待和联络工作;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单位向政府的报告、请示的呈办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编辑《新邵县人民政府公报》;负责县政府全会、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含视频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整理、纪要起草等工作;牵头组织或参与有关会务的组织准备工作;负责县政府重要活动统筹安排;负责湖南年鉴新邵县承担的编撰工作。
(二)县政府总值班室
负责县政府机关总值班工作,报告并协调处理值班重要情况;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三)机要室
负责上级文件的收文处理和机要文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保密、机要通信工作;负责档案和印鉴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现代化公文传输系统的维护、管理。
(四)综合组
负责调查研究、综合掌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起草县政府综合性材料和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综合调研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地方志编修工作。
(五)信息组
负责搜集整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信息;负责向市政府办上报政务信息工作;参与综合性文稿材料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的业务指导。
(六)提案组
负责办理县政府承接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县政府领导办理县人大议案和县政协建议案。
(七)政工组
负责培训学习教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考核考评奖惩、工资福利工作;负责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党务工作。
(八)行政事务组
负责财务工作;负责卫生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安保及后勤管理;负责办公用品和其他物品的采购、登记发放;负责会议经费预算、结算工作。
(九)金融发展组
负责综合协调全县金融工作;负责驻县金融机构的考核、联络、协调和指导工作。
(十)金融监管组
负责地方金融稳定的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配合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风险监测和提示;负责初审县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工作。
(十一)信息技术组
负责县政府电视电话会议室的管理、维护、运行;负责县政府办现代化办公系统的维护、管理;参与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