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普通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邵阳市《关于加强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邵市发改价费〔2024〕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意见反馈渠道
邮箱:632137307@qq.com
电话:0739-3182131
附件下载:《关于加强我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起草说明(解读)
新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