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和文秘、会务、调研、保密、信息、信访、档案、综合协调、督办、外事接待、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后勤服务、内部保卫等工作;负责单位宣传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政工股。负责局系统的组织建设、人力资源、劳动工资、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系统行业从业人员资质管理、职称管理及协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局系统各单位和各派出机构城市管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法规股。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指导、监督、考核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追究制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工作,移送行政处罚决定到相关部门备案;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批、行政应诉、听证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法制培训和普法教育工作。

    四、综合业务股。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渣土运输及运输企业资质、户外广告、定点燃放烟花爆竹、市政、园林绿化等管理审批、许可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和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城区养犬发证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12345热线办理工作;负责城管行业统计报表;负责联系协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有关工作。

    五、财务装备股。负责全局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执法装备的管理;负责执法装备的购置计划审核及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工作经费的预决算编制、划拨、使用及监督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经费、固定资产入账登记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负责落实财务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燃气管理股(加挂安全管理股牌子)负责拟订城镇燃气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审核和竣工验收备案;负责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和本县燃烧器具准入目录的发布管理;行使全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

    七、数字化管理中心(加挂县城市管理应急指挥中心牌子)负责组织编制全局科技创新发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城管和数字执法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各类平台投诉、举报任务分配、协调处理工作;负责信息采集、应急联动工作;负责城市数字化平台管理及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的运行;负责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评价;负责城市管理应急协调工作。

    八、督查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城区城市管理工作督查考核方案;负责全局规章制度制定和考核;负责县城区城市管理督查考核工作的牵头汇总;负责督查考核发现和上级领导交办问题的督办工作。

    九、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的督查管理;负责公共自行车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监管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编制;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环卫行业作业规范标准及有关措施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协调市场服务中心和环卫服务中心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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